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鲁环发[2018]190号)规定的要求,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已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郓城县赵楼电厂现有工程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赵楼综合利用电厂为巨野县供热热源点,预留对郓城县供热接口。本期规模为1台35万千瓦超超临界抽凝式供热汽轮发电机组,配1台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本工程位于现有工程厂区内,属于扩建项目,部分公用设计部分利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2.联系人: 肖功富
3.联系电话:15953075806
4.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镇赵楼电厂
4.E-MAIL:15953075806@163.com
三、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
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邮箱,见第二条;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详见第二条。
请您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