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及上级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为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教育培训办公室持续性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按照矿、科室、区队三级培训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常抓不懈。
一是紧跟重点,组织集中培训。按照培训计划,9月5日邀请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曹洪义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进行了专题讲解。在授课过程中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生动阐述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性,详细解读了判定标准中的各项规定,使参训人员对隐患判定有了更直观的理解。同时按照上级公司《关于建立落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两个清单”的通知》,对两个清单内容做出重点要求,保障全面做好重大隐患排查。
二是及时考核,注重培训效果的检验和反馈。培训结束后,50名参训人员在山能e学平台参与了在线测试。同时要求各生产科室、区队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试题纳入到每月一考中,已完成自主考试2250人。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参训人员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掌握程度,帮助他们巩固学习成果、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对判定标准的认知和理解。
三是以点带面,全面深化法律法规标准学习。按照《赵楼煤矿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方案》要求,利用周三大课堂、自主培训等形式,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通过这一系列常态化的法律法规培训与学习活动,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不断提升、安全行为也更加规范。这不仅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构建了坚实的防线,更为我们实现安全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